臺中市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受理出資認養公園園道綠地行道樹道路附屬設施作業要點

臺中市 111.01.04 中市建園景字第1100057090號

第1點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為受理認養者以出資方式認養轄管之公園、園道、綠地、兒童遊樂場、廣場、行道樹、道路及其附屬設施,於辦理審查作業有所依循,特訂定本要點。

第2點

各級學校、機關、團體、民間企業或個人得填具申請書向臺中市養護工程處(以下簡稱養工處)申請出資認養,經審核同意後通知繳納出資認養費用。

第3點

各項設施認養金額及最低認養費用如下:
(一)行道樹為每株每年一千元。
(二)公園、園道、綠地、兒童遊樂場、廣場及道路等為每平方公尺每年五十元,最低認養費用為每年五千元。
(三)人行地下道及陸橋為每座每年一萬元。
(四)設施內之公廁每座每年一萬元。

第4點

出資認養者應一次繳清認養期間費用,由養工處開立捐贈收據予出資認養者收執。

第5點

出資認養費用應繳入市庫,並納入預算。

第6點

養工處得以下列方式表彰認養者:
(一)頒贈獎狀、感謝狀或獎牌。
(二)辦理認養儀式。
(三)致贈紀念品或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出版刊物。
附件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受理出資認養公園園道綠地行道樹道路附屬設施作業要點發佈版1110105.odt

在 iPhone 上隨手查、即時收到修法通知

建築人 App 完整收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六都建築法令彙編等,工地、會議、外出隨開隨用。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
在 App 中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