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及所屬機關處理陳情抗議事件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要點

桃園市 106.03.01 桃工政字第1060007344號 函

第1點

為確保本局及所屬機關公開活動之順利進行並迅速處理突發陳情抗議事件,同時增進各機關之聯繫協調,落實機關安全維護工作,特訂定本要點。本局及所屬機關之開工典禮及公開活動,應作好活動會場安全措施,以確保活動順利進行。

第2點

本局及所屬機關之開工、動土等公開活動,應作好活動會場安全措施,以確保活動順利進行。危安預警情資由本局及所屬機關政風室協同本府警察局、主辦單位及相關機關共同蒐集,並於活動前相互聯繫協調,防範非法抗爭活動。

第3點

本局及所屬機關之開工、動土等公開活動,由本局及所屬機關政風室擬定專案維護計畫,簽陳機關首長核定,並協同各業務單位共同配合安全維護措施。民眾突發陳情案件,由本局及所屬機關政風室會同業務單位接受陳情,並應先柔性勸離,避免干擾活動進行。

第4點

危安預警情資由本局及所屬機關政風室協同本府警察局、主辦單位及相關機關共同蒐集,並於活動前相互聯繫協調,防範非法抗爭活動。
本局及所屬機關辦理開工典禮及公開活動時,應將相關簽呈會辦本局及所屬機關政風室,俾利期前辦理陳情抗議情資蒐集與回饋及安全維護計畫事宜。

第5點

會場安全維護視維安狀況與警方聯繫增派警戒人力,由本局及所屬機關政風室協同各業務單位配置安全維護組辦理。

第6點

民眾突發陳情案件,由本局及所屬機關政風室會同業務單位接受陳情,並應先柔性勸離,避免干擾活動進行。

第7點

遇不理性或暴力非法抗爭之群眾,應通知本府警察局各轄區警力迅速處理。

第8點

本局及所屬機關辦理開工、動土等公開活動時應將相關簽呈會辦本局及所屬機關政風室,俾利期前辦理陳情抗議情資蒐集與回饋及安全維護計畫事宜。

在 iPhone 上隨手查、即時收到修法通知

建築人 App 完整收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六都建築法令彙編等,工地、會議、外出隨開隨用。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
在 App 中開啟